留抵退税扩大行业范围·存量·适用条件
所属板块:政策库 | 条目:留抵退税扩大行业范围·存量 | 类型:适用条件
出处留抵退税扩大行业范围: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一、模块导览
本页面针对「适用条件」展开,结构化呈现要点;具体口径以现行有效公告与主管税务机关解释为准。
二、适用条件
- 适用主体:依据「留抵退税扩大行业范围」政策文件规定的具体主体范围(含规模、行业、地域、信用等级等)。
- 形式要件:留存备查资料齐备、申报口径正确、款项收付真实。
- 7个行业自2022年7月起纳入全额退还增量并一次性退还存量
- 需符合纳税信用A/B级等条件
- 出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扩大至7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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