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经办·政策解读
所属板块:政策库 | 条目: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经办 | 类型:政策解读
出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国办发〔2019〕13号
一、模块导览
本页面针对「政策解读」展开,结构化呈现要点;具体口径以现行有效公告与主管税务机关解释为准。
二、政策解读
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
本政策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及相关部委发文,针对特定情形给予税收上的特殊安排。
调整对象为符合政策文件规定的特定主体,具体以原文为准。
核心要点: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失业保险总费率1%阶段性延续;工伤保险费率按基金备付情况阶段性下调
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
本条目重点说明「经办」相关适用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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