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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法·政策解读

所属板块:政策库 | 条目: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法 | 类型:政策解读

一、模块导览

本页面针对「政策解读」展开,结构化呈现要点;具体口径以现行有效公告与主管税务机关解释为准。

二、政策解读

对符合条件企业的固定资产,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本政策属于企业所得税体系内的税基/税率/扣除类优惠,多服务于鼓励研发投入、产业结构升级、区域协调发展与小微企业纾困。

调整对象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重点关注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特定行业企业及特殊区域企业的差别化优惠。

核心要点:生物药品制造、专用设备制造等行业新购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可一次性税前扣除(2018—2023政策,后延续);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扩围(2019年第66号)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及后续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

本条目重点说明「方法」相关适用口径。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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