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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免税(政策原文)

所属板块:政策库 | 条目: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免税 | 类型:政策原文

出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7号、2023年第64号(延续)。

一、概念解析

企业和个人取得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延续至2027年底。

二、核心要点

  • 适用对象与范围以对应政策文件及清单为准
  • 享受须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并留存备查资料
  • 政策如有期限以现行公告为准

三、政策原文

以下为该政策的核心内容与优惠要点。

原文(全文)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7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2019-04-16
状态:全文有效
为支援国家铁路建设,现就投资者取得中国铁路总公司发行的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有关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企业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人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兑付机构在向个人投资者兑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三、铁路债券是指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包括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4月16日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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