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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免税(政策原文)

所属板块:政策库 | 条目: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免税 | 类型:政策原文

出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1号、2023年第53号(延续至2027年底)。

一、概念解析

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其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核心要点

  • 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 学生公寓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
  • 延续至2027年底

三、政策原文

以下为该政策的核心内容与优惠要点。

原文(全文)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3号
为继续支持高校办学,优化高校后勤保障服务,现将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和印花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二、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本公告所称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
四、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房产用途证明、租赁合同等资料留存备查。
五、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2日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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