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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新片区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所属板块:政策库 | 条目:临港新片区税收优惠 | 类型:政策解读

出处财税〔2020〕38号(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15%税率)。

一、模块导览

本页面针对「政策解读」展开,结构化呈现要点;具体口径以现行有效公告与主管税务机关解释为准。

二、政策解读

对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政策属于特殊区域(自贸港、合作区、示范区等)的区域性税收优惠包,依「一城一策」原则由中央或财税部门专项发文。

调整对象为在特定区域(自贸港、合作区、示范区、试验区等)内登记注册并实际经营的企业、人才与相关主体。

核心要点:新片区内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企业减按15%税率;需满足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等重点条件

政策依据:财税〔2020〕38号(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15%税率)。。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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