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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创空间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所属板块:政策库 | 条目:众创空间税收优惠 | 类型:政策解读

出处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公告2023年第42号(延续至2027年底)。

一、模块导览

本页面针对「政策解读」展开,结构化呈现要点;具体口径以现行有效公告与主管税务机关解释为准。

二、政策解读

对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自用及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孵化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本政策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及相关部委发文,针对特定情形给予税收上的特殊安排。

调整对象为符合政策文件规定的特定主体,具体以原文为准。

核心要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孵化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公告2023年第42号(延续至2027年底)。。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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