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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思维导图精讲

所属板块:初级会计 | 分类:经济法基础 | 主题:经济法基础

内容来源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基础》(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收征管深入」相关知识点

一、要点梳理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法定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的义务;可上门、邮寄、数据电文等方式申报。

二、核心要点

  • 申报主体: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
  • 申报方式:直接(上门)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网上申报)等。
  • 延期申报:因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申报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延期,但应先按上期或核定税额预缴。
  • 零申报:纳税期内无应纳税款的也应办理纳税申报。
  • 报送资料: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5条、第27条;《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30条—第37条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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