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初级会计 › 经济法基础
返回

环境保护税·章节自测

所属板块:初级会计 | 分类:经济法基础 | 主题:经济法基础

内容来源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基础》(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小税种」相关知识点

自测题: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主体是( )。

参考答案:C

解析: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是直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海域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故C正确。

二、要点回顾

  • 应税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工业噪声)
  • 计税依据:大气和水污染物按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固体废物按排放量;噪声按超标分贝数
  • 实行从量定额征收,按污染当量或排放量乘以适用税额计算
  • 向依法设立的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
  • 污染物排放低于国家和地方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低于50%的减按50%征收

三、依据

《经济法基础》(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 环境保护税·高频考点速记车辆购置税·知识点精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