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章节自测
所属板块:初级会计 | 分类:经济法基础 | 主题:经济法基础
内容来源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基础》(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相关知识点
自测题:甲公司自有经营用房原值500万元,当地扣除比例30%,从价计征房产税税率1.2%。年应纳房产税多少?
参考答案:4.2万元
解析:计税余值=500×(1-30%)=350万元;年房产税=350×1.2%=4.2万元。
二、要点回顾
- 从价计征: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税率1.2%;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土地价款并入房产原值。
- 从租计征: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12%;个人出租住房按4%优惠税率。
- 纳税义务发生:自建房屋建成次月起;委托施工建设的,办理验收手续次月起;出租、出借自交付次月起。
- 免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个人非营业用房等。
- 纳税人:产权所有人;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未确定或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使用人缴纳。
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含容积率、个人出租住房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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