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应纳税额·典型例题解析
所属板块:初级会计 | 分类:经济法基础 | 主题:经济法基础
内容来源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基础》(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相关知识点
一、考点回顾
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不足抵扣的可结转下期;简易计税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 教材提示
- 考试性质: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推荐教材:《初级会计实务》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组织编写,经济科学出版社
• 《经济法基础》同上 - 官方入口:http://kjs.mof.gov.cn
- 教材检索:https://www.esp.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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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甲公司(一般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50万元,进项税额30万元,上期留抵5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多少?
参考答案:15万元
解析:应纳税额=当期销项50-当期进项30-上期留抵5=15万元。
二、解析要点
- 一般计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足抵扣的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价=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从价)。
- 简易计税: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适用于小规模及一般纳税人特定项目(如老项目建筑、不动产租赁选择简易)。
- 预缴税款:跨县(市)提供建筑、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等需按规定预缴。
- 期末留抵税额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增量留抵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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