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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与和解·思维导图精讲

所属板块:中级会计 | 分类:经济法 | 主题:经济法

内容来源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破产法律深入」相关知识点

一、要点梳理

重整与和解是破产预防程序,旨在挽救困境企业;重整由债务人或债权人申请,和解由债务人申请,均可中止破产清算。

二、核心要点

  • 重整申请:债务人、债权人、出资额占10%以上的出资人(破产受理后宣告前)可申请。
  •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或管理人制定,分组表决(担保、职工、税款、普通债权组),各组合法通过+法院批准。
  • 和解:债务人提出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法院认可后执行。
  • 重整计划强制批准:部分表决组未通过但符合条件,法院可强制批准。
  • 重整失败或和解协议未履行,转入破产清算。

三、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70—106条(重整)、第95—106条(和解);《经济法》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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