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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律制度概述·历年真题精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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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物权法律制度」相关知识点

真题:根据物权公示原则,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何时发生效力?

参考答案:B

解析: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二、巩固练习

请结合上述解析,自行演练同类题型,建立错题本并定期回顾易错点。

三、考点链接

《民法典》物权编 第二百零五条至第二百一十四条(物权基本原则与变动)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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