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律制度概述·易错易混辨析
所属板块:中级会计 | 分类:经济法 | 主题:经济法
内容来源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物权法律制度」相关知识点
一、概念澄清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法遵循物权法定、一物一权、公示公信等基本原则。
二、易错提示
-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大类
- 物权基本原则:物权法定、一物一权、物权公示(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与公信原则
- 物权变动:不动产物权经依法登记生效,动产物权自交付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 物权请求权: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等
- 物权的保护可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
📚 教材提示
- 考试性质: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推荐教材:《中级会计实务》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组织编写,经济科学出版社
• 《财务管理》同上
• 《经济法》同上 - 官方入口:http://kjs.mof.gov.cn
- 教材检索:https://www.esp.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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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根据物权公示原则,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何时发生效力?
参考答案:B
解析: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四、依据
《民法典》物权编 第二百零五条至第二百一十四条(物权基本原则与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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