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规库 ›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返回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一、概念解析

允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一定比例抵减应纳税额(如生活性服务业加计15%);未抵减完的结转下期,多项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二、核心要点

  • 允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一定比例抵减应纳税额(如生活性服务业加计15%);未抵减完的结转下期,多项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 明确「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政策内容?

A: 按可抵扣进项一定比例计提抵减应纳税额(第一条)。

Q2:哪些行业?

A: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等按公告确定(第二条)。

Q3:怎么计提?

A: 当期可抵扣进项×加计比例(第三至六条)。

Q4:未抵完?

A: 结转下期继续抵减(计提抵减条款)。

Q5:单独核算?

A: 是,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第七至九条)。

Q6:停止享受?

A: 发生不适用情形停止享受(管理条款)。

Q7:与留抵退税?

A: 政策相互衔接(管理条款)。

Q8:本页讲什么?

A: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专题(说明条款)。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修订对照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要点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