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一、概念解析
全面推开营改增的配套办法,规定建筑、不动产、金融、生活服务等应税行为的征税规则与过渡政策(财税〔2016〕36号附件)。
二、核心要点
- 全面推开营改增的配套办法,规定建筑、不动产、金融、生活服务等应税行为的征税规则与过渡政策(财税〔2016〕36号附件)。
- 明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适用谁?
A: 原营业税纳税人及应税服务提供者(第一至三条)。
Q2:税率?
A: 6%、9%、13%及3%征收率(第十三至二十条)。
Q3:一般计税?
A: 销项减进项(第二十一至五十三条)。
Q4:简易计税?
A: 特定情形按3%(征收率条款)。
Q5:视同销售?
A: 无偿提供等视同销售(应税行为条款)。
Q6:纳税义务时间?
A: 办法规定发生时间地点(征管条款)。
Q7:专票管理?
A: 按办法管理(征管条款)。
Q8:本页讲什么?
A: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专题(说明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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