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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一、概念解析

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征依据,附加率3%;地方教育附加一般为2%,随增值税、消费税同时征免。

二、核心要点

  • 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征依据,附加率3%;地方教育附加一般为2%,随增值税、消费税同时征免。
  • 明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对谁征收?

A: 缴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个人(第二条)。

Q2:征收率?

A: 按实际缴纳税额的3%(第二至三条)。

Q3:计征依据?

A: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第四至六条)。

Q4:进口征吗?

A: 进口不征、出口不退(计征减免条款)。

Q5:怎么管理?

A: 税务机关征收,纳入预算专项用于教育(第七至十二条)。

Q6:可减免?

A: 特定情形可减免(计征减免条款)。

Q7:营业税?

A: 营改增后营业税已废止,按增值税附征(范围条款)。

Q8:本页讲什么?

A: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专题(说明条款)。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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