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规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信息披露
返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信息披露·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信息披露 | 类型:条文释义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通过,2019修订)

一、概念解析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依法公开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重大信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与市场公平。

二、核心要点

  •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依法公开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重大信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与市场公平。
  • 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信息披露」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信息披露」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信息披露」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信息披露」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披露义务人(第七十八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依法披露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二)定期报告(第七十九条)

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内容含公司概况、财务、重大事项等,须依法编制报送公告。

(三)临时报告(第八十条)

发生重大事件(如重大投资、并购、亏损、诉讼、控制权变化)应及时编制临时报告公告。

(四)责任

董事监事高管对披露信息真实性承担责任。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信息披露(法规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信息披露·适用范围与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