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典型案例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 | 类型:典型案例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通过,2006修订)
一、概念解析
合伙企业分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事务并承担有限责任。
二、核心要点
- 合伙企业分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事务并承担有限责任。
- 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典型案例
三、典型案例(准则应用)
案例1:设立有限合伙
案情: 一普通加多有限合伙人。分析: 依设立,至少一普通合伙人。结论: 设立合伙。
案例2:有限担责
案情: 合伙债务有限合伙人担责。分析: 依责任,以认缴额为限。结论: 限额担责。
案例3:不得劳务出资
案情: 有限合伙人以劳务出资。分析: 依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劳务出资。结论: 出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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