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董监高·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董监高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通过,2023修订,2024施行)
一、概念解析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为限担责。
二、核心要点
-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为限担责。
- 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董监高」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董监高」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董监高」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董监高」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谁算董监高?
A: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条款)。
Q2:任职限制?
A: 特定犯罪或破产责任未满年限不得担任(第一百七十八条)。
Q3:忠实义务?
A: 不得侵占、挪用、关联谋私、篡机会、同业(第一百八十至一百八十四条)。
Q4:违反后果?
A: 所得收入归公司(归入权条款)。
Q5:怎么追责?
A: 赔偿公司损失,股东代位诉讼(责任条款)。
Q6:本页讲什么?
A: 公司法董监高专题(说明条款)。
Q7:勤勉义务?
A: 应勤勉尽责管理公司(义务条款)。
Q8:违规担保?
A: 禁止违法为他人担保(禁止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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