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应纳税所得额·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应纳税所得额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通过,2018修正)
一、概念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各项收入、扣除均按税法规定确认。
二、核心要点
-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各项收入、扣除均按税法规定确认。
- 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应纳税所得额」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应纳税所得额」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应纳税所得额」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怎么计算?
A: 收入-不征税-免税-扣除-以前亏损(第五条)。
Q2:收入含哪些?
A: 销售、劳务、财产转让、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捐赠等九类(第六条)。
Q3:扣除原则?
A: 实际发生、与取得收入有关且合理(第八条)。
Q4:不征税收入?
A: 财政拨款等不征税(不征条款)。
Q5:免税收入?
A: 国债利息等免税(免税条款)。
Q6:本页讲什么?
A: 企业所得税法应纳税所得额专题(说明条款)。
Q7:亏损弥补?
A: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亏损条款)。
Q8:票据要求?
A: 支出一般需合法凭证(扣除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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