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规库 ›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列示
返回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列示·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列示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列示」是会计核算或税收征管的规范性文件,内容以官方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学习时应把握其适用范围、核心义务与监管要求。

二、核心要点

  • 明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列示」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列示」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列示」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列示」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列示原则?

A: 权益工具列权益,金融负债列负债(第七条)。

Q2:怎么区分?

A: 有交付现金/金融资产义务为负债,否则为权益(第八至十条)。

Q3:复合工具?

A: 分拆为负债与权益部分分别列示(复合条款)。

Q4:能抵销吗?

A: 有法定抵销权且拟净额结算才净额列示(第十三条)。

Q5:优先股列哪?

A: 视是否具交付义务判定权益或负债(区分条款)。

Q6:本页讲什么?

A: 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列示专题(说明条款)。

Q7:流动性划分?

A: 按流动/非流动负债划分(流动性条款)。

Q8:永续债?

A: 按合同条款判断是否权益(区分条款)。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列示·修订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列示·要点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