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规库 ›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类
返回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类·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类 | 类型:条文释义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类」是会计核算或税收征管的规范性文件,内容以官方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学习时应把握其适用范围、核心义务与监管要求。

二、核心要点

  • 明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类」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类」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类」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类」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四类划分(第十六条)

企业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二)业务模式(第十七条)

以收取合同现金流为目标→摊余成本;既收取又出售→公允变动OCI(债务);其他→公允变动损益。

(三)现金流量特征(第十八条)

债务工具的合同现金流须仅为对本金和未偿付本金利息的支付(SPPI测试)。

(四)指定(第十九条)

符合条件的权益工具可指定为公允变动OCI且不得转回损益。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类(法规全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类·适用范围与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