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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 类型:条文释义

一、概念解析

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两类,可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

二、核心要点

  • 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两类,可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
  • 明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第九条)

与收益相关的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二)用于补偿已发生(第九条)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三)日常活动相关(第十一条)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支。

(四)退回处理(第十二条)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退回的,按应退回金额调整相关资产账面和递延收益,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先冲减。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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