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 | 类型:条文释义
一、概念解析
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两类,可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
二、核心要点
- 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两类,可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
- 明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总额法(第八条)
与资产相关的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其他收益;以名义金额计量的直接计入损益。
(二)净额法(第九条)
将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按扣减后金额计提折旧。
(三)方法选择
企业应对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采用一致的方法(总额法或净额法)。
(四)资产处置
相关资产提前处置的,将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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