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业务范围·条文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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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2019修订)
一、概念解析
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核算、纳税申报等业务,应依法设立并取得代理记账资格,遵守执业规范。
二、核心要点
- 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核算、纳税申报等业务,应依法设立并取得代理记账资格,遵守执业规范。
- 明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业务范围」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业务范围」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业务范围」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业务范围」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委托合同(第十二条至第十三条)
委托人与代理记账机构应订立书面委托合同,约定业务范围、权限、责任、资料提供、费用等;委托人应履行提供真实完整原始凭证等义务。
(二)可受托业务(第十二条)
代理记账机构可受托办理: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向税务等提供资料;其他会计业务。
(三)委托人义务(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填制或取得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对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更正补充的凭证及时处理。
(四)双方权责
代理记账机构对所出具的报告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委托人对其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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