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机构设立·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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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2019修订)
一、概念解析
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核算、纳税申报等业务,应依法设立并取得代理记账资格,遵守执业规范。
二、核心要点
- 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核算、纳税申报等业务,应依法设立并取得代理记账资格,遵守执业规范。
- 明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机构设立」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机构设立」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机构设立」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机构设立」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设立要几名专职?
A: 3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第四条)。
Q2:主管要什么资格?
A: 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第四条)。
Q3:要许可吗?
A: 要,经财政部门批准并取得许可证书(第五至六条)。
Q4:业务范围?
A: 会计核算、对外报告、税务资料、其他会计业务(第十二条)。
Q5:谁监管?
A: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监管条款)。
Q6:本页讲什么?
A: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机构设立专题(说明条款)。
Q7:要固定场所?
A: 要,有固定办公场所(条件条款)。
Q8:保密义务?
A: 有,对执行业务知悉的秘密保密(责任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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