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工作交接·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工作交接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令第98号,2019修订)
一、概念解析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工作交接」是会计核算或税收征管的规范性文件,内容以官方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学习时应把握其适用范围、核心义务与监管要求。
二、核心要点
- 明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工作交接」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工作交接」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工作交接」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工作交接」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什么情形要交接?
A: 调动或离职,须全部移交(第二十五条)。
Q2:交接要清册吗?
A: 要,列明凭证账簿报表印章文件(第二十六至二十九条)。
Q3:谁监交?
A: 一般人员机构负责人监交,机构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监交(第二十六至二十九条)。
Q4:移交人责任?
A: 对移交资料合法真实负责(第三十至三十二条)。
Q5:接替人能另立新账吗?
A: 不能,继续使用移交账簿(责任条款)。
Q6:本页讲什么?
A: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工作交接专题(说明条款)。
Q7:临时离职?
A: 也须有人代理并办交接(临时条款)。
Q8:交接不清能走吗?
A: 不能,须办清方可(情形条款)。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