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评估专业人员·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评估专业人员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通过)
一、概念解析
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二、核心要点
- 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 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评估专业人员」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评估专业人员」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评估专业人员」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评估专业人员」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怎么成为评估师?
A: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职业资格(第八至九条)。
Q2:报告谁签名?
A: 至少两名承办评估师签名并盖机构章(签署条款)。
Q3:能私自接业务吗?
A: 不能,禁止私自接受委托(禁止条款)。
Q4:按委托示意出假报告?
A: 禁止,应独立客观公正(禁止条款)。
Q5:评估师对报告负责吗?
A: 是,对合法真实负责(义务条款)。
Q6:本页讲什么?
A: 资产评估法评估专业人员专题(说明条款)。
Q7:其他评估人员?
A: 具专业知识可从业,但签报告须评估师(资格条款)。
Q8:冒用他人名义?
A: 禁止,属禁止行为(禁止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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