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业务范围·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业务范围 | 类型:条文释义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1993通过,2014修正)
一、概念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业务范围」是会计核算或税收征管的规范性文件,内容以官方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学习时应把握其适用范围、核心义务与监管要求。
二、核心要点
- 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业务范围」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业务范围」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业务范围」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业务范围」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审计业务(第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承办审计业务: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二)会计咨询与服务
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如代理记账、税务代理、管理咨询、设计会计制度等)。
(三)报告责任
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应由本人签名并加盖事务所公章,方为有效。
(四)业务承接
审计业务由事务所统一承接,注册会计师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