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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监督·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监督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通过,1999修订,2017修正)

一、概念解析

会计监督体系由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构成,共同保障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二、核心要点

  • 会计监督体系由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构成,共同保障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 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监督」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监督」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监督」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监督」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内部监督怎么建?

A: 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职责分离相互制约(第二十七条)。

Q2:哪些须社会审计?

A: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注会审计的单位(第三十一条)。

Q3:国家监督有哪些部门?

A: 财政、审计、税务、人行、证券、保险监管等(第三十二条)。

Q4:单位配合义务?

A: 如实提供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配合条款)。

Q5:记账与审批能一人?

A: 不能,应相互分离制约(内部监督)。

Q6:本页讲什么?

A: 会计法会计监督专题(说明条款)。

Q7:审计报告公开?

A: 依法应公开的公开(社会监督)。

Q8:财政部门监督重点?

A: 是否依法设账、资料真实完整、核算合规(国家监督)。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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