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18号·实务影响分析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18号 | 类型:实务影响分析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18号随准则体系发布,2014年后陆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第18号准则对应的应用指南,提供会计科目设置、主要账务处理及操作指引。
二、核心要点
- 明确相关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
- 对准则重点难点提供操作性说明
- 企业执行具体准则的操作性依据
三、实务影响分析
(一)合规要求变化
- 资产计税基础(第五条):资产计税基础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可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 负债计税基础(第六条):负债计税基础是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 暂时性差异与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形成应纳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
- 权益交易(第二十二条):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如其他综合收益)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应计入所有者权益而非损益。
(二)业务流程调整需求
- 计税基础测算:期末对主要资产、负债逐项测算计税基础,识别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计量:按预期收回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并考虑税率变动。
- 所得税费用计算:区分当期所得税与递延所得税,正确计入损益或权益(第二十二条)。
- 披露:在附注披露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等。
(三)风险点识别及应对措施
风险点1:计税基础计算错
资产/负债计税基础测算错误(如折旧税会差异、减值准备税前抵扣限制)。应逐项基于税法规定计算。
风险点2:暂时性差异遗漏
未识别可抵扣亏损、资产减值等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应建立差异台账。
风险点3:递延所得税计量错
税率变动未调整递延所得税、或滥用税率。应按预期转回期间税率。
风险点4:权益交易所得税错计
与权益交易相关的所得税误计入损益(违反第二十二条)。应计入所有者权益。
(四)专业提示与实务建议
- 所得税会计(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专业性强,递延所得税资产须评估"很可能获得足够应纳税所得额"方可确认,否则应减值(不确认)。
- 与《CAS18 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法联动,税会差异(永久/暂时性)须系统管理。
- 可抵扣亏损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审计重点,须有充分证据支持未来盈利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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