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13号(法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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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18号随准则体系发布,2014年后陆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第13号准则对应的应用指南,提供会计科目设置、主要账务处理及操作指引。
二、核心要点
- 明确相关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
- 对准则重点难点提供操作性说明
- 企业执行具体准则的操作性依据
三、法规全文
以下为该法规的完整体系梳理与核心内容。
原文(全文)
《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 或有事项》应用指南 一、或有事项的基本特征 本准则第二条规定,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 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 (一)由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是指或有事项的现存状况是过去 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客观存在。 比如,未决诉讼虽然是正在进行中的诉讼,但该诉讼是企业因过 去的经济行为导致起诉其他单位或被其他单位起诉。这是现存的一种 状况而不是未来将要发生的事项。未来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交通事 故、经营亏损等,不属于或有事项。 (二)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是指或有事项的结果是否发生具有不 确定性,或者或有事项的结果预计将会发生,但发生的具体时间或金 额具有不确定性。 比如,债务担保事项的担保方到期是否承担和履行连带责任,需 要根据债务到期时被担保方能否按时还款加以确定。这一事项的结果 在担保协议达成时具有不确定性。 (三)由未来事项决定,是指或有事项的结果只能由未来不确定 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 比如,债务担保事项只有在被担保方到期无力还款时企业(担保 方)才履行连带责任。 常见的或有事项主要包括:未决诉讼或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 48 量保证(含产品安全保证)、承诺、亏损合同、重组义务、环境污染 整治等。 二、或有事项相关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的条件 本准则第四条规定了或有事项相 关义务确认预计负债应当同时 具备的条件: (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企业没有其他现实的选择, 只能履行该义务,如法律要求企业必须履行、有关各方合理预期企业 应当履行等。 (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通常是指履行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现时义务时,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超过 50%。 履行或有事项相关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通常按照下 列情况加以判断: 结果的可能性 对应的概率区间 基本确定 大于 95%但小于 100% 很可能 大于 50%但小于或等于 95% 可能 大于 5%但小于或等于 50% 极小可能 大于 0 但小于或等于 5% (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通常应当考虑下列情 况,计量预计负债的金额: 1.充分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在此基础上按 照最佳估计数确定预计负债的金额。 49 2.预计负债的金额通常等于未来应支付的金额,但未来应支付 金额与其现值相差较大的,如油井或核电站的弃置费用等,应当按照 未来应支付金额的现值确定。 3.有确凿证据表明相关未来事项将会发生的,如未来技术进步、 相关法规出台等,确定预计负债金额时应考虑相关未来事项的影响。 4.确定预计负债的金额不应考虑预期处置相关资产形成的利得。 三、亏损合同的相关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本准则第八条规定,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 生的义务满足规定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尚未履行或部分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合同,如 商品买卖合同、劳务合同、租赁合同等,均属于待执行合同。待执行 合同不属于本准则规范的内容,但是,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 应当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或有事项。 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如发生的成本预期将超过与合同相关的 未来流入的经济利益,待执行合同即变成了亏损合同,该亏损合同产 生的义务满足规定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时,企业拥有合同标的资产的,应当先 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如预计亏损超过该 减值损失,应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企业没有合同标的资产的, 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规定条件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四、重组事项 本准则第十条规定,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 50 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 属于重组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经营业务。 (二)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 (三)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 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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