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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财政部以财会〔年份〕xx号公告发布(解释第1号起陆续发布)。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针对准则执行中出现的特定问题作出解释与补充规定,与具体准则同等效力。

二、核心要点

  • 用于解决准则执行中的口径不统一问题
  • 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明确会计处理
  • 与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配套执行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解释第6号解决什么?

A: 弃置费用、不丧失控制权处置子公司、顺流交易、优先股永续债等(总体定位)。

Q2:弃置费用怎么计量?

A: 按现值计入资产成本与预计负债,实际利率法摊销(第一条)。

Q3:不丧失控制权处置差额?

A: 计入资本公积(第二条)。

Q4:顺流交易如何抵销?

A: 权益法下按持股比例抵销未实现损益(第三条)。

Q5:优先股是负债还是权益?

A: 看是否有交付现金义务,有则为负债(第四条)。

Q6:永续债分类?

A: 依合同条款判断是否强制付息或还本(第四条)。

Q7:解释效力?

A: 与准则同等适用(效力条款)。

Q8:弃置费用后续怎么处理?

A: 按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各期损益(第一条)。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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