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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典型案例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 类型:典型案例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
  • 追溯调整与期初留存收益调整

三、典型案例

三、典型案例(准则应用)

案例1:期初调整

案情: 企业由旧制度转执行准则。分析: 依衔接处理,重分类并调整期初数。结论: 编制首份准则期初资产负债表。

案例2:资产不追溯

案情: 已提折旧/减值的固定资产。分析: 符合条件可不追溯,差额调期初留存收益(豁免条款)。结论: 调期初,不重述以前年度。

案例3:比较报表

案情: 首份准则报表需可比数据。分析: 依比较报表条款,提供可比期初数据。结论: 列示期初数。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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