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类型:条文释义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规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含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
- 调整事项应调整报表,非调整事项披露
三、条文释义
(一)第二条(范围与期间)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指资产负债表日(通常年末)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项。批准报出日一般为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报出日。
(二)调整事项
对资产负债表日已存在情况提供新的或进一步证据的事项,应调整财务报表:如诉讼案件在日后结案、资产在日后发生减值、销售在日后退回、确定利润分配(现金股利)等(第四条)。
(三)非调整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才发生、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的事项,不调整报表但重要者应披露:如日后自然灾害、巨额投资、重大资产处置等(第五条)。
(四)处理
调整事项调整报告年度报表;非调整事项在附注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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