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规库 ›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返回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典型案例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 类型:典型案例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石油天然气开采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规范石油天然气开采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的矿区权益、勘探、开发和生产会计处理
  • 成果法与完全成本法的选择

三、典型案例

三、典型案例(准则应用)

案例1:勘探未发现储量

案情: 钻井勘探未发现经济可采储量。分析: 依第六至八条,勘探支出费用化。结论: 计入当期损益。

案例2:发现储量资本化

案情: 勘探发现经济可采储量。分析: 相关钻井勘探支出资本化计入井及相关设施。结论: 资本化并计提折耗。

案例3:弃置义务

案情: 油气田预计废弃处置费用。分析: 依第十三条,预计弃置费用现值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资产。结论: 资产与负债同时确认。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实务影响分析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修订对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