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金融资产转移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范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金融资产转移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另一方
- 判断是否终止确认及继续涉入的计量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什么叫金融资产转移?
A: 转让、贴现、背书、证券化等让渡金融资产(第二条)。
Q2:何时终止确认?
A: 转移收取现金流权利或承担过手义务且风险报酬实质转移(终止确认条件)。
Q3:附追索权怎么办?
A: 风险报酬未转移,不终止确认,按借款等处理。
Q4:继续涉入怎么计量?
A: 按继续涉入程度确认相关负债并计量(继续涉入条款)。
Q5:风险报酬判断标准?
A: 几乎所有/部分/几乎无转移,决定终止或保留。
Q6:和金融工具准则关系?
A: 配套使用,金融资产的分类计量见第22号。
Q7:小企业适用吗?
A: 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简化处理。
Q8:过手安排是什么?
A: 企业收取现金流后立即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安排(过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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