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金融资产按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FVOCI、FVTPL
- 金融负债分类与计量
- 减值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金融资产分几类?
A: 摊余成本(AC)、FVTOCI、FVTPL 三分类(金融资产分类条款)。
Q2:分类依据?
A: 业务模式(收取/收取+出售/其他)+合同现金流特征(SPPI)。
Q3:权益工具怎么处理?
A: 非交易性可指定FVTOCI(不可转回),否则FVTPL。
Q4:减值模型?
A: 预期信用损失三阶段(12个月/存续期/已减值)。
Q5:旧分类还用吗?
A: 2017修订后取消持有至到期等旧分类,改用三分类。
Q6:FVTPL是什么?
A: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Q7:小企业适用吗?
A: 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简化处理。
Q8:金融负债计量?
A: 多数以摊余成本;指定为FVTOCI的某些(如交易性)按公允(金融负债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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