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债务重组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范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债务重组是债权人按约定或法院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 区分以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
- 重组收益、损失的确认与计量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债务重组定义?
A: 不变对手方下就清偿时间金额方式重达成协议(第二条)。
Q2:方式有哪些?
A: 资产清偿、债转股、修改条件及组合。
Q3:债务人收益计哪?
A: 清偿差额计入投资收益等(债务人处理条款)。
Q4:债权人怎么入账?
A: 受让金融资产按金融工具准则,非金融资产按放弃债权公允加税费(债权人处理条款)。
Q5:差额是损失吗?
A: 债权人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
Q6:企业合并中债务安排适用吗?
A: 不适用,按合并准则。
Q7:小企业适用吗?
A: 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简化处理。
Q8:修改期限算重组吗?
A: 算,属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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