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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债务重组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范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债务重组是债权人按约定或法院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 区分以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
  • 重组收益、损失的确认与计量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债务重组定义?

A: 不变对手方下就清偿时间金额方式重达成协议(第二条)。

Q2:方式有哪些?

A: 资产清偿、债转股、修改条件及组合。

Q3:债务人收益计哪?

A: 清偿差额计入投资收益等(债务人处理条款)。

Q4:债权人怎么入账?

A: 受让金融资产按金融工具准则,非金融资产按放弃债权公允加税费(债权人处理条款)。

Q5:差额是损失吗?

A: 债权人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

Q6:企业合并中债务安排适用吗?

A: 不适用,按合并准则。

Q7:小企业适用吗?

A: 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简化处理。

Q8:修改期限算重组吗?

A: 算,属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第二条)。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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