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典型案例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 类型:典型案例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股份支付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范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股份支付分以权益结算和以现金结算两类
- 按授予日公允价值计量,在等待期内分摊确认费用
三、典型案例
三、典型案例(准则应用)
案例1:股票期权费用
案情: 企业授予员工股票期权,等待期3年。分析: 依第四、五条,按授予日公允在3年等待期内分摊费用。结论: 每年确认管理费用并计入资本公积。
案例2:现金增值权
案情: 现金股票增值权,年末按公允价值重估。分析: 依第六条,现金结算按资产负债表日公允重估。结论: 负债与损益随市价变动。
案例3:可行权日
案情: 期权可行权后员工行权。分析: 权益结算授予日公允确定后不再变动。结论: 行权时结转,不调原费用。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