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典型案例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 | 类型:典型案例
出处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24年12月1日施行(取代《进出口关税条例》)。由全国人大制定。
一、概念解析
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征收关税的基本法律,规范税则、税率运用、完税价格和应纳税额。
二、核心要点
- 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境物品由海关依照进出口税则征收关税(第二条)。
- 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相关条款)。
- 出口应税货物适用出口税率;暂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按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条款)。
- 特定进出口货物、物品依法减征或免征关税(相关条款)。
三、典型案例
三、典型案例
案例1:进口完税价格
案情: 进口设备成交价100万,运保费10万,适用最惠国税率5%。分析: 依第五条,完税价格=CIF=110万。结论: 关税=110×5%=5.5万。
案例2:法定减免
案情: 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物资入境。分析: 依第十七条,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物资法定减免。结论: 免征关税。
案例3:特定减免科教用品
案情: 高校进口教学科研设备。分析: 依第十七条,科教用品依国务院规定特定减免。结论: 办理减免手续后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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