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典型案例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 类型:典型案例
出处财政部令第98号(2019年修订)发布,替代财政部令第80号。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规范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执业质量、监督检查的部门规章,是代理记账行业管理的依据。
二、核心要点
-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应经所在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并取得许可(第三条)。
- 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第四条)。
-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保密(第十八条)。
- 委托人应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对虚假资料承担责任(第二十条)。
三、典型案例
三、典型案例
案例1:不足3名专职人员被拒批
案情: 某机构仅1名兼职会计,申请代理记账许可。分析: 不符合第四条设立条件(3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主管为会计师以上)。结论: 财政部门不予批准,补齐条件后重申请。
案例2:机构拒绝虚假申报
案情: 委托人要求代理记账机构按虚增成本方式记账以避税。分析: 依第十一条,对委托人示意作不当会计处理的要求应拒绝。结论: 机构拒绝并提示风险,委托人整改后合规记账。
案例3:无证经营被处罚
案情: 某公司以"财税咨询"为名实际从事代理记账,无许可证书。分析: 违反第五条,从事代理记账须审批领证。结论: 责令停止,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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