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变动·典型例题解析
所属板块:注册会计师 | 分类:经济法 | 主题:经济法
内容来源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组织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民事法律深入」相关知识点
一、考点回顾
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动产物权以交付为生效要件。
📚 教材提示
- 考试性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财政部考委会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
- 推荐教材:《会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组织编写,经济科学出版社
• 《审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同上 - 官方入口:https://www.cicpa.org.cn
- 教材检索:https://www.esp.com.cn
本题已含题干与答案/解析,但标准 A/B/C/D 备选项需结合专业教材/真题集核补——为保证准确性与考点区分度(数字陷阱/概念辨析/范围混淆),不直接给出干扰项。请以专业教材与真题集为准。
例题:机动车所有权转让,未向登记机关登记,其效力是? A.无效 B.有效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C.需重签合同 D.自动归国家
参考答案:B
解析:机动车等特殊动产物权变动自交付时生效,但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B正确。
二、解析要点
- 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生效(如房屋所有权转让自登记时发生效力)。
- 动产物权变动:交付生效;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非基于法律行为的变动:继承、法院判决、政府征收、合法建造等,不需登记即生效(处分时仍需登记)。
- 物权公示原则:不动产看登记、动产看占有。
- 善意取得:善意、合理价格、已登记/交付,受让人取得无权处分物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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