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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效力·易错易混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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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组织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合同法律制度」相关知识点

一、概念澄清

合同效力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对当事人的约束力,分为有效、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无效与可撤销合同自始无法律约束力(无效)或可被撤销。

二、易错提示

  • 有效合同要件: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法悖俗。
  • 无效合同:无行为能力、虚假意思、违强规、悖公序良俗、恶意串通。
  • 可撤销合同: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
  • 效力待定:限制行为能力超范围、无权代理(经追认生效)。
  • 合同无效/被撤销后: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缔约过失)。

📚 教材提示

  • 考试性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财政部考委会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
  • 推荐教材:《会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组织编写,经济科学出版社
     • 《审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同上
  • 官方入口https://www.cicpa.org.cn
  • 教材检索https://www.esp.com.cn

本题已含题干与答案/解析,但标准 A/B/C/D 备选项需结合专业教材/真题集核补——为保证准确性与考点区分度(数字陷阱/概念辨析/范围混淆),不直接给出干扰项。请以专业教材与真题集为准。

例题: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其效力为?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参考答案:B

解析:违背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B正确。

四、依据

《民法典》合同编及总则(效力);《经济法》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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