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思维导图精讲
所属板块:税务师 | 分类: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 主题: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内容来源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 编,中国税务出版社)「诉讼法律深入」相关知识点
一、要点梳理
行政诉讼法规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的程序,确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
二、核心要点
- 受案范围: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征税行为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诉。
- 管辖:一般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所在地也可管辖。
- 诉讼原则:被告负举证责任;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执行(法定情形除外);不适用调解(行政赔偿补偿及自由裁量案件可调解)。
- 起诉期限:直接起诉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经复议的15日内。
- 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撤销或部分撤销并重作、履行法定职责、变更(显失公正处罚)、确认违法或无效。
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条、第12条、第18条、第26条、第4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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