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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历年真题精练

所属板块:税务师 | 分类: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 主题: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内容来源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 编,中国税务出版社)「民商法律深入」相关知识点

真题:根据民法典,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 )发生效力。A. 交付 B. 登记 C. 占有 D. 公告

参考答案:B

解析: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二、巩固练习

请结合上述解析,自行演练同类题型,建立错题本并定期回顾易错点。

三、考点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第205条—第462条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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