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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实务操作指引

所属板块:税务师 | 分类: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 主题: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内容来源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 编,中国税务出版社)「行政法律深入」相关知识点

一、操作概述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法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复议机关依法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救济制度。

二、操作步骤与要点

  • 范围: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确认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征税行为等具体行政行为可申请复议。
  • 复议机关:对政府部门行为向其本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对政府行为向上一级政府申请。
  • 期限: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法律规定更长的从其规定)。
  • 审理:原则上书面审查,可调查取证;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法定情形除外)。
  • 决定:维持、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驳回;对征税行为须先复议后诉讼。

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4年修订)第11条、第20条、第23条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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