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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易错易混辨析

所属板块:税务师 | 分类: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 主题: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内容来源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 编,中国税务出版社)「行政法律深入」相关知识点

一、概念澄清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暂时性控制)和行政强制执行(依法强制履行义务);实施须依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遵循比例原则。

二、易错提示

  • 行政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等。
  • 行政强制执行:加处罚款或滞纳金、划拨存款、拍卖查封扣押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拘留等。
  • 设定: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设定;限制人身自由、冻结只能由法律设定;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 程序:强制措施应出示证件、通知当事人、制作现场笔录;强制执行前应催告。
  • 禁止: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及生活必需品;不得对居民采取停水停电等方式迫使履行。

📚 教材提示

  • 考试性质: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组织)
  • 推荐教材:《税法(一)》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组织编写,中国税务出版社
     • 《税法(二)》同上
     • 《涉税服务实务》同上
     •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同上
     • 《财务与会计》同上
  • 官方入口https://www.cctaa.cn
  • 教材检索https://www.ctax.org.cn

本题已含题干与答案/解析,但标准 A/B/C/D 备选项需结合专业教材/真题集核补——为保证准确性与考点区分度(数字陷阱/概念辨析/范围混淆),不直接给出干扰项。请以专业教材与真题集为准。

例题:根据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 )。A. 由一名执法人员实施 B. 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并通知当事人到场 C. 当场处罚 D. 无需笔录

参考答案:B

解析: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权利,制作现场笔录。

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9条、第10条、第12条、第45条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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