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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基本理论·对比总结

所属板块:税务师 | 分类: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 主题: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内容来源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 编,中国税务出版社)「民商法律制度」相关知识点

一、要点梳理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基本原则包括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原则,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核心要点

  • 调整对象: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 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绿色原则、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
  • 民事主体:自然人(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法人(营利、非营利、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
  •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为行为人有相应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及公序良俗。
  • 代理: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制度。

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条、第4条—第9条、第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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